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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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监利县意成建材租赁部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监利县人民法院(2020)鄂1023民初8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监利县意成建材租赁部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2497.35元,由原告监利县意成建材租赁部负担。上诉人监利县意成建材租赁部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497.35元由其自行负担,上诉人***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0300元由其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