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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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柏宇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台新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被执行人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江建华 审 判 员 许 腾 人民陪审员 蔡劲松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梁志伟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