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煤第十工程处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2018)冀0403民初219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2018)冀0403民初219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三、驳回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8,608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4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3,390元、25,800元,共计39,190元,由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2,940元,由***负担16,2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