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煤第十工程处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2018)冀0403民初219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2018)冀0403民初219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三、驳回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8,608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4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3,390元、25,800元,共计39,190元,由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2,940元,由***负担16,2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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