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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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丽江大昌隆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广场店 丽江大昌隆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402执2207号 刘发蓉、丽江大昌隆商贸有限公司、丽江大昌隆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广场店: 刘发蓉与丽江大昌隆商贸有限公司、丽江大昌隆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广场店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1980.4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丽江大昌隆商贸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完毕。本院已于2020年12月21日将91980.43元转付给刘发蓉。至此,刘发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4民终836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三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亓 龙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庞国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