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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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畅达运输有限公司 远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12执恢1476号 王新厂、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畅达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闻姣月;方阿毛;方国生;方国与被执行人王新厂、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畅达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申请执行人领取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余款及利息自愿放弃。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甬鄞民初字第02119号民事判决书[即执行案号:(2020)浙0212执恢1476号]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