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阜阳市丰恒置业有限公司 阜阳市圣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砀山恒业丽景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向李涛出资1010万元; 二、原告***享有李涛持有的阜阳恒业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中33.6666%的份额,并按此份额享有权益,承担风险; 三、被告***、***、***、***、***在继承李涛遗产范围内对原告***的出资收益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400元,减半收取412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462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