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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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工商行政管理(工商)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7)京行终5277号行政判决;

二、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行初字第6424号行政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各负担五十元(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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