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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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脚手架租赁站 徐州汉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徐州汉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065.00元,减半收取2,032.50元,由上诉人徐州汉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