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华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烟台云河物流有限公司
济南永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博尔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烟台云河物流有限公司为(2018)鲁0602执恢915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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