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宝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登记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303民初6359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鹏,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苏州市宝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生,汉族,被告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 原告***与被告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宝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6日立案。2019年11月20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为4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刘宇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法官助理魏萌 书记员王璐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