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瑞安华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瑞安华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协助***向北京瑞安华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出住所变更登记申请。 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北京瑞安华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由北京瑞安华咨询有限公司负担,金额以实际票据为准(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周 斌 人民陪审员 李丹萍 人民陪审员 李桂芳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法官 助理 刘伟光 书 记 员 苏晓明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