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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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哈尔滨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哈尔滨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金鼎官邸拆迁补偿协议书(编号0057)有效; 二、被告哈尔滨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海伦市金鼎观邸E栋2单元2层3门房屋不动产所有权证;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48.00元,减半收取计1324.00元,由被告哈尔滨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