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市顺昌远大运输有限公司
周口市长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
新国线集团北京省际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公告费500元,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已交纳200元,余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13626元,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1-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