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水一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哈尔滨市道外区丰龙步道板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2639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哈尔滨市道外区丰龙步道板厂负担,应退回哈尔滨市道外区丰龙步道板厂2614元。

裁判日期 2020-09-20
发布日期 202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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