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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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诚通湖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诚通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北京中融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2018)京0108执13607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北京中融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嘉兴诚通湖岸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 判 长 朱卉灵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崔佳辰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