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市佳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欠付原告***工程款196400元,并从2018年7月30日起以未付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14元,由被告***、***连带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