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院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5
发布日期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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