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里德尔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宜良县南羊建筑公司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瑞丽供电局
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268.00元,由上诉人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瑞丽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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