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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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2017)鲁0481民初660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王芸、陈守强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2167元,由上诉人***、王芸、陈守强负担(免交);二审案件受理费32167元,由上诉人***负担22767元,其中免交18450元,***实际负担4317元,上诉人王芸、陈守强负担94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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