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中乒北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3元,由原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1-01-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