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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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3元,由原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