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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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400元,由原告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交纳上诉案件的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诉期届满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