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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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400元,由原告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交纳上诉案件的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诉期届满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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