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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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大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247.57元,减半收取25123.79元,由上诉人大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大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实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247.57元,由本院向其清退25123.78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