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锦兴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位于成都锦兴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开发的华润.幸福里一期XXX的房屋(建筑面积224.86平方米)。

上述财产保全限额人民币50万元。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转让、赠与或者其他产权过户。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03
发布日期 2021-01-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