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晃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武汉晃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7670元,减半收取3835元,由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900元(已交纳),由武汉晃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935元(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