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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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7600元(上诉人南京托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各预交13800元),由上诉人南京托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各负担138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日期 | 2021-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