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青岛联润丰工贸有限公司
青岛晓东工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撤回起诉。

因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494元,应退还原告24444元,变更诉讼请求后案件受理费应为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保全费5000元,退还原告。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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