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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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69元,全额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