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富通新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莞城物业管理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东莞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东莞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东莞市莞城物业管理公司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050元,由东莞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东莞市莞城物业管理公司负担;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46138.45元,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