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梧州市信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圩分公司 广西梧州市信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梧州市鸿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市信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 梧州市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广西梧州市信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元(原告已预交法院),由原告广西梧州市信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十份,上诉于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