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永青路支行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中心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大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没收财产
法院 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大支行账户********内的存款5000元至米脂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账户********(开户银行:米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二、解除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永青路支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大支行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中心街支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马家湾支行账户********、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延安宝塔支行账户********、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1ed5@wx.tenpay.com、****39a1@wx.tenpay.com、****5f67@wx.tenpay.com、延安农村商业银行麻洞川支行账户********、延安农村商业银行二道街支行账户********、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户********、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wx.tenpay.com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4
发布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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