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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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江分公司 江西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鹰潭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赣06民初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江西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协助***办理金海岸房地产项目的房产交易、按揭及不动产产权证等手续”; 二、撤销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赣06民初6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98225.32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64239.37元,总计667464.69元,由***负担533971.752元,由江西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33492.938元。鉴定费174000元,由***与江西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负担87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