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婺源县天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法院 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划拨婺源县天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79×××6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1215.64元;

二、划拨婺源县天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熹园景区项目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79×××95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1215.64元;

三、划拨婺源县天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瑶湾景区项目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79×××8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1215.64元;

四、划拨婺源县天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丛溪庄园项目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79×××02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1215.64元;

五、划拨婺源县天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人逸酒店项目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79×××1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1215.64元;

六、划拨婺源县天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天禧酒店项目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79×××7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1215.64元;

七、划拨婺源县天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五龙源景区项目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79×××6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1215.64元;

八、划拨婺源县天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清风仙境景区项目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79×××39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1215.64元;

九、划拨婺源县天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鸳鸯湖景区项目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79×××2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1215.64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1-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