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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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东省管理咨询师协会 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出版社有限公司 吉林电子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东省管理咨询师协会、世界咨询师学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人民币405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系列案各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五案共计人民币25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被告广东省管理咨询师协会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世界咨询师学院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1-15 |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