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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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凡瑞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192民初3439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林华,四川通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凡瑞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孟天锐。 原告***诉被告成都凡瑞贸易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夏旭东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陈代丽 |
裁判日期 | 2019-07-30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