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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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389060.96元,由舜天发展公司负担351271.17,金侨公司负担37789.7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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