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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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湘潭富瑞投资有限公司 湘潭市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湘潭湘军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湘潭富瑞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湘潭湘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2501327.0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501327.01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湘潭湘军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7420元,减半收取18710元,由被告湘潭富瑞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4000元,原告湘潭湘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47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