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安博建筑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宜昌西陵区吉先脚手架租赁经营部
宜昌市猇亭区诚成法律服务所
湖北安博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宜昌西陵区吉先脚手架租赁经营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44元,减半收取272元,公告费300元,共计57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宜昌西陵区吉先脚手架租赁经营部承担。

裁判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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