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法院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19民初99号

原告: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邬泽华,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南方家居(平昌店),住***。

经营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与被告南方家居(平昌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6日立案。原告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成都南方家俱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郭毅

审判员王立

审判员吴全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苟华林

书记员吴娟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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