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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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天艺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2019)川0112民初227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成都天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就本判决确认的***、***所享有的股权,向***、***签发出资证明书、将股权持有情况记载入股东名册,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变更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2019)川0112民初227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享有成都天艺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并分别持有成都天艺置业有限公司2.02%的股权。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成都天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成都天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