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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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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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青岛金茂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2168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韩雪梅 人民陪审员 董利元 人民陪审员 胡 雪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王 妍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