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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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本系列案各原告与被告深圳市常兴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常兴广场]铺位委托经营合同书》于2018年8月4日终止;

二、驳回本系列案各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各案案件受理费(各案对应诉讼费详见附表)由各案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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