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门峡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门峡荣晟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豫M×××**保时捷牌、豫M×××**红旗牌两辆车辆。

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期限届满前十日提出续行查封的申请。

本裁定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2-10
发布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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