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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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甘孜州亿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2020)川3301民初378号民事判决; 二、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款81787.0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23元,由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36元,由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