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甘孜州亿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2020)川3301民初378号民事判决;

二、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款81787.0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23元,由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36元,由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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