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西南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雅安市恒富成雅实业有限公司
雅安蒙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四川西南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告***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雅安蒙宇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339715元,并支付以339715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3日起至款清日止按年利率17%计算的违约金;

二、由被告四川西南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告***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雅安蒙宇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责保全费1000元、律师费5000元,合计6000元。

三、驳回原告雅安蒙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64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6184元,由被告四川西南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1-01-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