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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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通安达现代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四川蜀河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不予受理支付令申请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乐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支付令申请通知书 (2020)川2022民督187号 四川蜀河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你方请求本院向成都通安达现代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发出支付令申请书,本院于2020年12月8日收到。经审查认为,你方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