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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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瑞银泰实业有限公司 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四川名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金睿国都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港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金堂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四川名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成都金睿国都置业有限公司享有债权150万元。 案件受理费9150元,由被告成都金睿国都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