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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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维持本院(2017)桂10民终344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9162元,会计鉴定费75000元,由二审上诉人***承担45113元,二审上诉人***承担3904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323元,由二审上诉人***负担5161元,二审上诉人***负担916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