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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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
类型 | 被执行人包孟飞: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结案通知书 被执行人包孟飞: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783民初757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2020)浙0783执恢3802号案件已于2020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特此告知! 东阳市人民法院 南马人民法庭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