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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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山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紫光钾业有限公司、山西紫金山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梁市华泰投资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40308293.94元(本金32221888.74元、利息1642027.45元、违约金6444377.75元)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和基金份额及执行证书确定的相应利息、执行费人民币107708元。

二、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足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该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4
发布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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