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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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华图实业有限公司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水西门支行 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1执恢115号 申请执行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水西门支行。 法定代表人:李某1。 被执行人:山西华图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性,1971年11月12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性,1975年02月22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性,1969年05月16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性,1974年07月23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性,1963年10月24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性,1964年01月29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性,1954年04月03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性,1957年01月16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性,1956年10月07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性,1959年12月01出生,住***。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水西门支行与山西华图实业有限公司、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人申请,本案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并扣缴执行费。至此,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晋01民初88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